拾遗物品管理及《乘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》测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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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不定项选择题(14*5)

1.失物按其金额大小、贵重程度、重要程度分为(    )。
2.车站拾得或接收失物后,应按失物招领流程操作。原则上应在(    )小时内完成失物招领系统信息登记、发布招领公告,便于热线、其他站点和失主查询。
3.《乘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》中所述“贵重失物”一般包括()
4.未找到失物反馈乘客时,应详细告知乘客找寻过程。找到失物后,应立即联系失主领取。若短时间内无法找到,应留下乘客姓名和联系方式,及时在失物招领系统上挂失登记,原则上 (  )小时内需反馈初步找寻结果,( )小时内需将 后续找寻情况反馈至乘客。乘客等不及离开时,车站主动提供车站联系方式,供乘客联系找寻进度。对于夜间时段找寻失物,需提前询问乘客可接受的联系时间。

车站应每季度(下一季度首月5日前)对失物进行一次双人盘点,其中一人为(     )及以上,盘点情况做好记录。发现有物品霉变、腐烂、过期等,应及时处理,确保存放失物与失物招领系统信息一致。

6.失物招领系统系统角色应在人员变动()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,调整完成后及时通知本人进行登陆验证,确保人员与所在区域对应。
7.超过保管期限的失物移交至失物管理中心时,车站应同时在失物招领系统内操作“移交”,填写移交地点,移交人与接收人做好确认工作。失物管理中心至少每()组织一次失物移交。

8.贵重失物、普通失物及特殊失物中的证件、卡类失物自实物信息公示之日起在车站保管(  )年,公示期为(  )年。

9.根据“超过保管期限无人认领的失物处理程序”,充电宝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,不移交,车站保存(  )后进行清理。

10.根据“超过保管期限无人认领的失物处理程序”,食品与易腐物品不移交,由车站进行清理。有包装的食品保管期限为(   )小时,礼盒、补品等类食品可适当延长保管期限;无包装的食品及易腐物品(例如肉类、蔬菜等)保管期限为(   ) 小时。

11.失物如有必要转移存放站点,车站应同时在失物招领系统内操作“转移”,填写转移站点、接收站点接收人员((     )岗位及以上),转移人与接收人做好确认工作。

12.车站处理食品、易腐物品、霉变物品等时,应同时在失物招领系统操作“处置”,填写处置方式,可以为(     )等。

13.失物管理须由专人负责,失物在被认领、移交前,须分类存放、妥善保管失物登记单须完好。车站的失物存储柜原则上应置于监控下,(     )须上锁。

14.失物认领时,由认领人提供失物特征,车站初步确认在所有失物中是否有相符物品。如有相符物品,请认领人提供(   )项以上最能表现特征的证明。如一致则由车站人员协助进行认领。

二、填空题(6*5)

15.认领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办理领取手续,认领时需登记认领人姓名、电话等信息。代领应出具失主的授权委托书,并提交失主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。对于不方便至现场领取的乘客,应提供(     )服务,车站与乘客共同做好物品确认工作,由乘客自行下单快递取件并支付费用。

16.失物经联系失主,失主表明放弃认领的,车站不得擅自处置,应根据(    ),按照无人认领失物处理程序进行处理。
17.对于冒领、借用、挪用、调换、损毁、灭失和侵占失物,或随意泄露乘客个人信息和失物的详细信息的员工,客运公司根据《员工奖惩管理办法》视情节严重程度,给予不同程度的(    )、处罚。
18.对于拾金不昧的员工,客运公司视程度情况给予奖励并(     )。
19.根据“超过保管期限无人认领的失物处理程序 表1”,危险品、违禁品( 枪支、弹药、汽油、硫酸等易燃、易爆、腐蚀、剧毒物品等 ),车站立即交由(      )处理。
20.乘客发现物品遗失后,可通过官方平台进行自主查找,或可向车站或服务热

线求助寻找。车站、服务热线受理乘客失物问询时,应遵循“(        )”原则,即乘客至车站问询时,车站负责现场找寻、失物招领系统查询和挂失登记、反馈工作;乘客致电服务热线问询时,热线负责失物招领系统查询、挂失登记、联系车站确认和反馈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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